#头条创作挑战赛#8月1日,家住陕西的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当时案发经过。只见他情绪激动,满含着泪水,哭诉着失去亲人的痛苦。
“如果警方保护有力,我妹妹就不会被杀害”!事件已经过去了50多天,张先生还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,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?
(资料图片)
扑朔迷离,事件回顾
6月12日晚,张先生的母亲和妹妹先后在
绥德县城被凶手(妹夫)杀害。中间的间隔时间只有半小时,先杀了他的母亲,然后就是他的妹妹,张先生一直质疑警方保护不力,无所作为。
当天晚上,张先生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,原来凶手不但杀了他母亲和妹妹,还伤了自己的儿子,一直在医院抢救。
可能张先生工作的性质,是一名司机,为了生计常年在外奔波,现在一家遭到如此不测,都是他意想不到的。
质疑警方保护不力的原因
案发当晚,他母亲被凶手杀害后,张先生妹妹知道此事后,马上回到了家查看什么情况?
被警方挡在了门外,也没有任何保护措施,明知道是因为妹妹她们一直闹离婚上了法庭,凶手妹夫迁怒于他们一家。
凶手于是跑到厨房拿了刀,先砍了他母亲,然后在巷道内又杀了妹妹,砍伤了儿子,是张先生儿子报的警。
况且之前,家人打了报警电话要求警方提供保护措施,凶手妹夫曾经扬言:如果继续坚持离婚、一定要杀他全家!
可能警方一直认为他随口一说,没有放在心上吧,也一直没有任何回应和说法?
令他气愤的是,妹妹的遗体还没有来得及看最后一眼,就送往火化,况且无任何亲人签字的情况下进行。
那么警方在此次事件中,到底有没有责任,是否保护不力,无所作为?先看下网友们的讨论:
⊙网友
警察要保护现场,不是私人保镖,个别人别趁机带节奏,这个人自己咋不回家去保护他妹呢?
⊙网友
如果是真的,警方真的有一定的责任。首先不经家属同意,任何人不能私自处理死者的遗体,另外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应该对重点嫌疑人进行强制控制。
⊙网友
如果是事实, 警察真的错的离谱了。 因为犯罪嫌疑人是明确的 ,潜在危险也是明确的, 恰恰把潜在受害人推出保护范围 查吧。
以上可以看出:基本上一边倒的态势,支持张先生的观点多一些。
我个人认为,先排除警方是否保护不力,但在火化遗体事情上,确实存在错误。
没有家属签名的情况,擅自火化别人的尸体,那是违法行为,而且是严重的违法!
你怎么看这件事?欢迎评论区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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